2026泰州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
近日,泰州人才網從人社局獲悉根據《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蘇人社規(guī)〔2025〕3號)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調整了我市最低工資標準。
一、調整標準及執(zhí)行時間
自2026年1月1日起,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。
(一)月最低工資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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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類地區(qū):泰州市區(qū)(含海陵區(qū)、姜堰區(qū)、醫(yī)藥高新區(qū)/高港區(qū)),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490元調整為266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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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類地區(qū):靖江市、泰興市、興化市,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260元調整為2430元。
(二)小時最低工資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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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類地區(qū):泰州市區(qū)(同上),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4元調整為2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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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類地區(qū):靖江市、泰興市、興化市,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2元調整為23元。
特別說明:企業(yè)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,按小時計酬的,不得低于所在地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。
二、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的項目
以下項目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,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:
(一)加班加點的工資;
(二)中班、夜班、高溫、低溫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(huán)境、條件下的津貼;
(三)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;
(四)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國家規(guī)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。

